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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官司过程中,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日期:2017-05-18    作者:崔新江律师
涉及大额财产纠纷的案件,如离婚案、债权纠纷案等,一方当事人会担心对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也得不到钱。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1、这些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不是所有民事诉讼当事人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有涉及财产给付的诉讼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比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官司、欠钱不还、拖欠货款、买卖合同纠纷等。而且,申请了财产保全后,只有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受理。
    2、申请财产保全要满足这些条件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具备了上述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要经过哪些步骤呢?
    3、摸清对方财产状况
    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尽最大可能摸清对方财产状况,如房产、车辆、股权、银行存款、支付宝存款情况等。只有清楚地知道要保全对方哪些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4、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要求而定。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确定担保数额的参考标准:申请保全银行账户资金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被保全资金的30%;申请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30%;申请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被保全动产查封期间的折旧费用;申请保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或投资权益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被保全股权或投资权益出资金额或转让金额的30%;申请保全古玩、字画、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被保全财产市值估价的30%。
    5、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依法须提供以下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争议标的或请求事项;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资信证明;不需要提供担保的,要写明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告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告是个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担保函。
    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就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按照申请人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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