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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预售商品房按揭余款问题?
发布日期:2017-05-08    作者:蒋艳超律师
怎么处理预售商品房按揭余款问题?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微法官:按揭贷款购房一般需要订立按揭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若果因按揭合同无法办理,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出卖人应当返还买受人本金及利息,如果因按揭合同无法签订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当时人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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