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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4-18    作者:张梅律师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4.如果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再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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