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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发布日期:2017-04-12    作者:蒋艳超律师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从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角度来看,《民法总则》首次在法律上使用了“平等”二字,这是对《物权法》的重大完善。《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条虽然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但却没有出现“平等”的表述。《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彰显了民事法律“私权平等”的价值取向。


(五)规定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满足现代社会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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