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拆执法通知应该怎么做
面对强制执法通知,也就意味着你的房子要被强制拆除,我们应当冷静的思考问题,至少自己不会打乱自己的脚步,下面是我们律师的办案心得,请往下看:
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我们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面对强制拆除的执法通知,我们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去质疑违章建筑认定、违章建筑拆除执法所存在的违法之处。复议和诉讼的程序走完,短则半年,长则一到两年,在此复议和诉讼期间,根据上述《行政强制法》四十四条的规定,执法机关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在拆迁的过程中,拆除违章往往是心理战,当你一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质疑拆除违章的合法性的时候,拆除违章往往不了了之,因为拆迁方心里很清楚,因为拆迁而去拆违章这一目的本来就是非法的。
此外,《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在拆迁的过程中,对于大量的违法拆迁行为,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强制拆迁,本就是协议或者补偿不合理造成的,我们毕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及时联系拆迁律师,未尝不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好方式,面对拆迁方的穷追猛打,及时的帮助,以免错过最好的维权时机,别到时候,房子没了,维护的时机也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