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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4-07    作者:王可红律师
简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入职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进行了明确约定,然而用人单位却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回工资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其次,投诉不管用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只是时间会长一些。仲裁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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