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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6大问题,有没有你不知道的?
发布日期:2017-04-0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此前,一则网贴《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将朋友圈刷爆,贴中讲述了由于父母没有立遗嘱,独生子女想把房屋过户时遇到困难的故事。那么真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遗产继承6大问题,有没有你不知道的?


    (01) 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02)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03) 遗产继承的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即过了时效再起诉,除非对方自愿,否则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发生继承后,继承人应及时协商进行财产分割;对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自身的权利得不到法院的保护。

    依照《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04) 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

    杀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为争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严重的,是不能继承遗产的。


    (05) 遗嘱的五种形式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能更好地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06) 遗嘱应该怎么写?

    范例:



    遗 嘱



    立遗嘱人(下称“本人”):________ ,
    身份证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人现年_____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防止可能发生意外,现立遗嘱如下:

    1、本人_________ ,现有财产:__________________ ,
本人身故后,该上述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继承,其他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本人指定_______作为遗嘱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叁份,我本人、遗嘱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各持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
    遗嘱执行人:
    时 间:
    注意:
    1、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建议遗嘱最好进行公证;

    3、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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