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借据未收回情况下,仅凭转账凭条不能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发布日期:2017-03-30    作者:蒋艳超律师

1、借据未收回情况下,仅凭转账凭条不能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本案要旨:借款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借据未收回情况下,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否则仅凭转账凭条,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案号:(2012)浙甬商终字第457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5月23日第6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