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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
发布日期:2017-03-29    作者:姚雷律师
核心内容:债权人申请破产是指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是与其实体权利(即债权)具有密切联系的一种权利保护请求权。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申请破产是指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是与其实体权利(即债权)具有密切联系的一种权利保护请求权。
  实践中,在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非法人社会组织。
  2、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申请,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债权人的权已届受偿期,未到受偿期的债权,不得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2)债务人确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债务人虽未按期履行还债义务,但尚有履行能力的,仍属一般债务纠纷,不能按破产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1)债权的真实性;(2)债权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重;(3)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3、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1)权人的名称、企业的性质、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住所;债权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住所;(2)债务人的名称、企业的性质、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住所;(3)债权的性质、种类、数额,如债权为货币或是实物的,写明其金额或价值,如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应写明其担保财产的性质、名称、数量、价值等;(4)写明债权存在的材料,以及债权受偿期限;(5)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和证明材料。
  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出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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