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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一身轻
发布日期:2017-03-22    作者:魏文星律师
    张某来到梧州某公司打工不久,该公司老板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张某因事发之时正好有事回家就没有被审查,但还是因老板的事情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张某成功“潜伏”了几年,在其妻子怀孕生小孩后,张某就感到东躲西藏不是办法,无法正常照顾妻女,于是有了投案自首的想法。
张某是外省人,顾虑来梧州途中被抓而无法证明是主动投案自首,于是向有关人士咨询后,又通过电话等通信形式向我咨询,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和有关问题,我一一答复。考虑时值年尾岁末,于是建议他可以考虑过了春节后再自首,毕竟春节是民间最热闹的传统节日,既然能躲了几年,就不差一两个月了,不过还是有风险的。
不过,张某还是选择在春节前自首,我按照与他沟通好的方法,将他交给已经联系好的公安人员。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审查10多天后,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被释放。
张某出来无事一身轻,随即与家人欢天喜地回家过大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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