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未成人所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日期:2017-03-16    作者:姚雷律师
人老了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身体快不行了,就会选择写下遗嘱,但是很少会有人把这种事情想到未成年的人的身上,那么未成人所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未成人所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在主观方面,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其二,在客观方面,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并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就公民而言,其民事行为能力受二个因素的制约,其一是年龄,其二是精神健康状况。二者决定了该公民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根据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我国的民事法律将公民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否定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只认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
本文转载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