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患病员工可以吗?
一、用人单位辞退患病员工可以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在该事件中,刘伶利患癌治疗,学校并没有给予医疗期,也没有提前书面通知,没有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显然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如果是因为患病这些不能避免克服的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上班的,不以旷工处理。在该事件中,刘伶利由于治疗无法及时请假,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学校借此辞退,属于违法行为。《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了医疗期限,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上述只是规定医疗期间应该发放的工资期限,因此,刘伶利从2012年在学校任职,至少可以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可以拿三个月医疗期工资,但是超过这个期限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付工资,医疗期满,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被辞退如何救济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刘伶利事件中,其先与学校进行协商未果后提起劳动仲裁,可惜证据不足,不被仲裁委受理。之后,刘伶利及时委托律师向学校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最终赢得了官司,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但令人心寒的是,直至去世,学校都未能与刘伶利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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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患病期单位能不能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人认为职工在患病或负伤医疗期间内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只要劳动者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在患病医疗期间有泄露商业秘密等情形,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在我国劳动者如果在合同期内患病的话用人单位是无权辞退的。用人单位辞退患病员工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在劳动者合同期满之后由于患病造成的无法再从事目前的工作。并且劳动者在被辞退之后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等方式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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