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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发布日期:2017-03-08    作者:高震律师
 (一)概念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
  1、罪体
  行为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行为是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这里的擅自出卖,是指未经批准而卖给他人。擅自转让,是指未经批准而无偿送给他人。
  客体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客体是国家所有的档案。
  2、罪责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有意出卖、转让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329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款规定,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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