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合同法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
2、238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
3、270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
4、330条规定的技术开发合同;
5、342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
6、物权法138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141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抵押合同;
8、185条规定的抵押合同;
9、210条规定的质押合同;
10、除了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之外,还有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所规定的 书面合同。 签订合同应注意,合同条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错列或漏列主要事项。合同词句要准确、严谨,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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