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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发布日期:2017-02-27    作者:高震律师
法院判决生效后,有些人不按照判决书内容积极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确定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那么,权利人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是只要一纸判决书就可以了吗?下面由法律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如果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纸判决书就可以的。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但如果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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