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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律师业的竞争特点和发展方向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110网律师
省会城市的律师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呈现出发展的不平衡,发达地区的律师人数和业务规模都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有些落后地区在的发展几乎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大量的律师转移到沿海发达地区,这种状况在短期内势必很难有所改观。
笔者通过对山西、成都、江苏等地的律师业的实地考察以及与当地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交流,在参加行业内的会议与论坛过程与全国各地的律师的交流、学习中,以及从全国各在大量的律师来信中所反映的情况,对这省会城市律师业的生存和发展情况进行了思考和总结。

省会城市律师业发展的特点为:
1、大都以传统的诉讼业务为基础,专业化程度不高,品牌优势也不明显。越是落后的地区传统诉讼业务比例越高,发达地区的专业程度和倾向相对有所提高。
2、律师事务所的大都以松散式的管理为基础,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机制以提成制为主,规模竞争带来结果是提成比例越来越高,几乎走到了律师事务所所能承受的极限。
3、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程度不高,律师也大都以单打独斗的方式进行执业,以个人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积累为基础,在竞争中自求发展,自生自灭。
4、律师大都遵循着传统的资源和关系积累模式,缺乏的营销观念,主动服务意识不高。律师大都在熟人和关系圈生存和发展,积累时间和过程相对较长,是渐进式的积累过程。其中各级公检法机关和部分中的熟悉程度和关系始终律师关注的焦点,也是衡量一位律师有没有“本事”的主要标准。个人的社交平台高低,决定一位律师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高下。
5、虽然生活和业务成本相对较低,由于没有组织或团队的依托,年轻律师生存状态竞争依然激烈和艰难。
但无论如何,律师业总的来说还是呈现发展的势态,各省会城市的律师也都在以各自的方式和状态向前发展,其发展和营销特点可归纳为:
1、专业和人才优势比较明显的律师事务所,应逐步走专业化发展之路,或者向精品化发展,或者与北京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联合,以加盟的方式成为北京的律师事务所的分所。与其等待北京律师来切割市场,不如主动寻求与其合作,也就是就专业化发展采取向上的道路。
2、对以传统诉讼业务和法律顾问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来说,应寻求在规模的迅速突破,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在区域的中心和优势地位,主动向各地级市或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拓展,吸收当地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成为其分所,从而取得规模上的优势,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由松散到紧密的专业化团队或协作。也就是说以传统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应寻求向下发展。
3、对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个人也可通过建立网络或专业性学术平台形成专业联盟,整合本省内的专业人才,以集体的力量形成专业的资源共享平台,以尽快形成专家队伍,提升区域的专业优势。在此基础上也可以通过向上走的方式,通过专业网站、论坛或会议的形式,与国内在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结成学术性的战略聪盟,定期交流与互动,对专业领域内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以学术性专业成果迅速提升在专业领域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对大部分势以传统业务为主的律师来说,一方面要选择好专业突破方向,同时也要利用一切营销和推广手段,充分发挥亲缘优势、地缘优势、业缘优势、情缘优势,打破律师传统的关系和资源积累模式,以缩短积累的时间,迅速在业务和市场上找到对应立足点和突破口。
5、增强服务意识,走出办公室,以提供社会的形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地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包括免费咨询、普法教育、专业授课等,尤其是要善于通过学习的方式积累业缘关系和情缘关系,以迅速提升自己的交际层次和和社会关系的品位。
从现实情和发展的情况来看,省会城市的律师中间他们比较明显,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优势,所以省会城市的律师不是走承上的路,就是要走启下的路,或者直承上和启下相结合的道路,在期在规模化发展、专业化发展、区域品牌发展上有所突破。而且现在已经在很多成功的案例,有很多的区域规模和专业优势的律师事务所以整体的形式加盟北京或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并在高端业务领域取得突破性的发展。也有省会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在其完成生存发展后,就立即采取向下发展的战略,通过吸收加盟的方式吸收地级市或经济较发达的县一级律师事务所成为其分所,在规模和区域品牌上获得竞争和发展的优势。
处于省会城市南京的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在其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就是采取这种向下走的战略,在传统业务领域和规模上得以快速发展,一举成为江苏省内的大所、名所,这不失为省会城市值得借鉴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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