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编发文化市场年度报告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编发文化市场年度报告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2009年以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组织编撰发布了网吧、网络音乐、网络游戏、演出、艺术品等市场的年度报告,广东省文化厅、深圳市文化局等地方文化部门也开展了相关工作。这项工作立足于为社会提供系统权威的文化市场数据与分析服务,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文化管理部门在行政指导与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综合社会效益。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为此,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加强对文化市场宏观调控和属地管理,提高文化市场运行监管水平,根据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文化部决定从2012年起,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文化市场年度报告的编撰发布工作,逐步建成条块结合、开放共享的文化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今年起,各地启动2012年度演出、网吧市场年度报告编撰工作,2013年启动艺术品市场、娱乐市场年度报告编撰工作;
(二)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继续编撰网吧、网络游戏、网络音乐、艺术品、演出等市场的年度报告;
(三)各省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文化市场不同行业发展和管理现状,确定年度报告编撰的市场门类。可优先选择市场繁荣、管理到位、有研究基础和能力的行业,循序渐进,逐渐扩展。
二、编撰体例
(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1. 术语定义、研究方法、数据指标体系、数据来源说明;
2. 年度市场总体概况;
3. 管理政策法规与行业规范解读;
4. 市场结构分析,包括经营主体分析、文化产品分析、经营活动分析、消费需求分析;
5. 市场特点与趋势分析;
6. 市场年度大事记。
(二)年度报告应当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基于统计数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使用统计图表辅助文字表述,做到观点与资料统一,统计与分析结合。
三、编撰方法
(一)高度重视数据质量。要充实文化市场统计人员,加强文化市场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统计数据的基础性作用;要科学评估其他非本部门统计的数据,做好各种数据之间衔接。要加强对主要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的研究,确保统计指标的概念、范围、来源、计算方法等科学严谨,确保各种数据纵向(不同时间之间)和横向(不同地区之间)可比。通过客观统计,科学研判市场趋势,促进政策制定、市场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二)科学开展专题调研。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管理者、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以及市场分析和法律专业人士成立编撰小组,根据不同市场门类,制定务实有效的调研方案,可采用问卷调查、行业座谈、重点企业访谈、专家咨询等形式丰富核验调查成果、提供理论支撑。
(三)充分利用技术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已经建成的电子政务平台或者技术监管平台辅助人工调研和数据采集,提高工作效率。
(四)引入社会咨询机构。可考虑引入专业的市场调查机构以及市场政策研究机构参与编撰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年度报告的研究力量,针对社会对市场信息的需求制订工作方案和编撰大纲。
四、工作要求
(一)文化部负责制订各门类市场年度报告编撰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对各省(区、市)年度报告编撰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编撰工作,科学论证年度报告的体例、方法与内容,对于涉及市场发展、政策制定、趋势判断的关键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文化市场发展和管理状况。
(三)各省(区、市)应将年度报告的编撰发布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数据采集监测点,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加强对文化市场运行状况和机制的监管。
(四)各省(区、市)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对年度报告的研究成果进行宣传推广,让管理者、企业、投资者、消费者共享信息,推动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