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的金融服务工作 |
字号 大 中 小 | 文章来源:金融市场司 | 2009-06-16 15: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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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11日,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士余率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联合调研组赴苏皖两省开展“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联合调研”。调研组先后来到江苏省东海县、沭阳县,安徽省长丰县、黟县、歙县进行实地调研。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调研的同志对苏皖两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理念、思路、举措和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苏皖两省的涉农金融机构对扶贫开发工作所做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听取了两省、五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介绍后,刘士余指出,苏皖两省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资源配置、多方协同、制度创新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体制与机制的保障,不仅高标准完成了国家(2001-2010年)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而且为全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贡献、积累了经验。两省扶贫开发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充分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 刘士余在调研与座谈中强调,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的进程、农村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三农”发展已经对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管理理念提出了新要求。金融部门使命神圣、任务艰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去年,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今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和林业局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重点,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苏皖两省以及全国许多县域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出多种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如“龙头企业+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银行(信用社)+保险+农户”、“担保公司+农户”、“订单+农户”和“农户联保”等,这些农村金融产品,深受“三农”欢迎,效果良好。应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流程、加快推广。 刘士余表示,加快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和财务可持续的原则。金融服务“三农”和支持农村扶贫开发,要着眼于发展,保证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要着力于服务,在贷款定价与流程管理上要突出便农惠农。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知识与金融法制的宣传普及工作,力求用通俗易懂的文字、简明生动的案例,宣传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刘士余指出,扶贫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扶贫开发的目标具有动态性,扶贫开发的任务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尤其是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压力。要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需要各方面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他要求苏皖两省的金融部门在农村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面应当做出更多的努力和更大的贡献。他希望两省及有关市(县)政府进一步增加农户小额贷款、扶贫开发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的贴息与风险补偿;进一步完善“三农”贷款担保体系、增强担保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