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有哪些?
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是违反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具体根据其所害客体的不同一般分为下列5种行为:
1、侵犯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包括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干涉他人再婚、强迫或干涉离婚等不法行为。
2、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包括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法行为。
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包括拒不履行赡养、扶养、扶养义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
4、破坏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拐骗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擅自泄露收养秘密等。
5、破坏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登记出具虚假证件、证明等。
当然,有些行为同时属于违反两种甚至多种客体的行为,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既破坏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又破坏婚姻家庭的管理秩序。这是作为违法犯罪行为客体的社会关系相互联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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