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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举:CRS后,为何是“遗产税”?
发布日期:2017-01-12    作者:吴振举律师
CRS后,为何是“遗产税”?
吴振举律师
    中国版CRS风暴,仍在持续蔓延中。对于CRS的威力,在预料中,但很多人还是觉得有点太过突然,有点措手不及。
    预料中的是早在几年前,国家层面都在有意无意的透漏这方面的资讯,只是没有也不方便通知到每个高净值人群;所以太过突然措手不及,是因为我们很多高净值客户多习惯于旧常态的思维,一来不太懂也没时间专业讨教,二来总认为那个东东离自己很远,国家说说可能就没下文了,没有想到新常态下,这次来的是真的,且一下子一百多个国家一起行动,好家伙,将国内外资产查个遍,掀个地翻天,其引发的后续的财产来源的“民责与形责”的追查风暴正在酝酿与权衡中!
    因触及过大,恐吓够深,这阵子急坏了一部分以前总是很忙很忙的赚(转)钱人,不得不静下心来为“将来的自己后代的子孙打算打算”,也忙坏了国内外的为国人管钱看钱的托管方、保险和信托公司和第三方,及财富从业者中的保险从业者、律师、税务、会计师等!
    而得到的结果多是,太晚了,即使如此规划(如到小国弄个护照),也存在“钱一动”就被查的风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CRS后,财税信息归一,一直以来,国家、高净值客户关注的国之调财之重器——遗产税的基础工作基本完成,作为主角的你是否也该考虑考虑?
    好的,一起看看下面几个很逻辑,很顺序、很照顾、很提醒的国家战略层面的”遗产税“资讯。
然后,该何去何从,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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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统一纳税人识别号 + 房产税 + 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1、名称:《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
2、发布机构: 国务院   
3、发文日期: 20130203
4、文  : 国发〔20136
5、涉及内容:之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
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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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收入分配”改革 +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1、名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通过时间:201311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3、涉及内容:(44)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4、目标: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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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时间:201515-23日。
3、涉及内容:第八条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4、解读:
1)增加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定
一是明确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2)是明确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性地位。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自行计税申报,并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是强化自然人税收征管措施。
征求意见稿规定,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将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扩大适用于自然人,并且税务机关可以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收入单位与纳税相关的账簿和资料进行税务检查,同时增加相关部门对未完税不动产不予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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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税收制度”改革,2018年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1、名称:《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办发[2015]56号)
2、发文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
3、实施时间:2015-12-24
4、涉及内容:
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之二、主要任务 之 ()转变征收管理方式
14.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
2016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
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020年使我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居于国际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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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6年:再提“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1、名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2、发布机构:国务院
3、发布日期:20161010日,实施日期:20161010
4、所涉内容:之三、实施六大支撑行动 之(六)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相关统计指标,增加群体分类。加快建立电子化居民收入调查统计系统。加强中等收入者标准研究。加强国民总收入(GNI)核算和境外净要素收入统计。
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建立宏观经济、相关政策和微观数据的综合评估机制,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借鉴国际经验,引入收入分配微观模拟模型。
5、核心解读:
再次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六、2016年:关于CRS、关于房产统一登记等,可网上查询相关资讯,此不赘述.
    
总之: 国家财税政策紧跑慢赶,CRS后,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快速推进,全国居民”财+税“一体信息正在完成,作为调节收入重要手段的财产税(以赠与、遗产、房产税)可能马上登场,作为高净值客户,提前5-10年的税筹规则程序,应尽早启动!
 
(作者:吴振举,盈科家族律师,盈科全国保险专委会副主任、兼家族信托中心分中心主任、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财富管理杂志特约撰稿人、私人银行家俱乐部特约讲师、中式家族财富风险诊断Fortext系统研发人、中式家族企业传承模式诊断Forbin系统研发人;IFOR家企财整合保护与同步传承体系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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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10年新版草案)
第一条(遗产税全球开征):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
注:无处可逃,提前准备!
 
第二条(倒推五年赠与额纳入遗产额):
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注:国家防堵漏洞,一个提早5-10年规划。
 
第五条(哪些免征):
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各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需自动申请补税;   
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   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
注:捐赠的、保险金免,政策指引,合法规避免税!
 
第七条(免征额) 产税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注:若执行,应该大幅调整。
 
第十一条(遗产税的算法):
  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计税率表》计算征收。
第十五条(不缴清税遗产不得分割):
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注:税收的强制性,这个是必然!
 
第十九条(一个月内申报):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申报。
注:税收的强制性,应遵守。
 
第二十条(二个月内核实):
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接到遗产税纳税申报表之日起二个月内对遗产情况进行核实,向纳税义务人发纳税通知书,通知其限期纳税。特殊原因二个月内无法核实应征税总额及确定应征税遗产净额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第二十一条(二个月内缴清):
纳税义务人应于税务机关送达纳税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缴清应纳税款;纳税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二至六期缴清税款,最长不超过一年。
注:若为准备大额遗税备付金,该怎么办?变卖家族产业,是常态!
 
 
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计税率表。
应纳税遗产净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80万的部分
0
0
超过80万至200万的部分
20
50000
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
30
250000
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
40
750000
超过1000万的部分
50
1750000
备注:遗产税=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算法小例:
张总,某市企业家,经营一家服装加工企业。
——第二次婚姻,太太王丽,膝下3个子女。
——家产(房产等4200万)、企业股权等,合计3亿元。
——2015年的冬天,突发心梗,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命!
试问:若张总很不幸走了,且当时处于遗产税开征期,则张总需要缴纳多少遗产税?
 
解题:
1、家产分割,分出张总的遗产(3亿÷2 = 1.5亿元)
2、计算遗产按照速算法适用第五级算法(1.5亿元-免税额)×50%-175= 73150000元);
 
注:
1、若将其中的金融资产办理大额保险,变为保险金,则可剩多少税款?
2、若将一部分资产在生前进行捐赠,可免缴税款?
3、若将其中的股纷股权及房产办理家族信托,则又可免交多少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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