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当事人有以下特点:①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则只能是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当事人;②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③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以下内容:
①请求司法保护权。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答辩权;②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的任何当事人都有权委托1--2个代理人进行诉讼;③申请回避。即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换本案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④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扩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立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⑤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
事人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行使辩护权;⑥请求调解。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用调解方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⑦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这反映了原告对其实体权利的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障;⑧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⑨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对于已经诉诸法院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仍然有互相协商,达成和解的权利。只要这种和解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人民法院均予以保障;⑩提起上诉,对于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除了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以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变更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⑾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权利人
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⑿可以查问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但复制费应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除了上述各项权利外,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必须承担以下义务:①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是用来保护民事权利的,如果滥用,不仅起不到保护民事权利的作用,还会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因此.当事人对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滥用;②遵守诉讼秩序。良好诉讼秩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当事人行使诉讼权的需要。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③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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