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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吗?
发布日期:2016-12-26    作者:张梅律师
  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 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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