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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时可以邀请哪些人作见证人
发布日期:2016-12-26    作者:110网律师
 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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