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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无故开除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6-12-25    作者:110网律师
 
                  
    年终到了,无数个劳动者打来咨询电话, 脑海被经济补偿金几个字刷屏,已经快要疲于解答。
经济补偿金无外乎涉及以下两种常见情形:
1、 非法解除--劳动者不同意用工单位的解除通知。双倍工资赔偿。
    用工单位无故开除,突然通知劳动者离开工作单位,交接工作;或者是给一周的时间交接工作,或者是希望劳动者自动离职。
   如果劳动者并不自愿离职,而是被迫的,那么就请不要写离职申请,如果写了,所有的经济补偿金就一分也没有了。
在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我们称之为非法解除,违法解除。适用双倍工资赔偿。 即,劳动者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再乘以2;不到半年赔偿半个月,再乘以2
 
2、 协商解除--如果劳动者接受单位的解除通知,视为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我们称之为协商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还是要给出1倍工资的补偿金的。即,劳动者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 ;不到半年赔偿半个月。
 
3、 经济赔偿金或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以劳动者离开单位前的12个月正常收入的平均数为基准。
劳动者对于何为平均工资呈现困惑的状态。这个正常收入是指固定发放收入部分,如果某一个月单独发放的奖金或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是不计算在内的。如果每个月固定发放的奖金,或绩效、补贴都是计算在内的。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劳动者在咨询了无数律师后,并且也百度了无数次以后,还是要再一次反复咨询律师,似乎律师无数次地印证了他的理解后,就等同于这个案子就已经胜诉了。
4、案子的关键是如何取证及庭审辩论的问题
其实,一个劳动纠纷,关键的不在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预期得到的赔偿,而在于如何取证,如何制定诉讼思路。
劳动者总是认为劳动纠纷很简单,只要问清楚了如何计算赔偿标准,就自行前往仲裁了。
可是一个案子,如果不能获得关键证据,不能准备充分的庭审思路,离胜诉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而取证的问题应该是交给律师来处理,可咨询者却宁愿相信自己,以至于离开公司后错失取证使得案子无力回天的案例数不胜数。
   我常常百思不得其解,并对其抱以深深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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