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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发布日期:2016-12-22    作者:王丽律师
    随着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现今的未成年人越来越早熟了,早恋成风,甚至援交现象也时有发生,加之某些社会人士屡屡向未成年人伸出“罪恶之手”,导致与未年人发生性关系情形屡见不鲜。这涉及的问题非常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就是其中一个非常严重且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    是否构成强奸,应视情况而定    1、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不管是以金钱,还是“感情”,抑或是欺骗等手段,只要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一律按强奸罪进行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1)行为人是成年人的,明知而与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视为犯强奸罪。(2)行为人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3)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对于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的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犯强奸罪。
    2、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3、若未成年人是已经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与之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会构成强奸罪。但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对方意愿,实施奸淫行为的,构成强奸罪,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4、如果未成年人(被害人)是未成年男性的,与之发生性关系,目前尚不构成强奸罪,但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在实践中,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而定,
    如情节是否轻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实施手段等因素,都影响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可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帮助,收集证据资料积极维权追偿,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让他人含冤入狱。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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