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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发布日期:2016-12-15    作者:赵双剑律师

  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
  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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