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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勇律师为韦XX犯行贿罪辩护胜诉,免除刑事处罚
发布日期:2016-12-02    作者:110网律师
黄宏勇律师为韦XX犯行贿罪辩护胜诉,免除刑事处罚
案情介绍:被告人韦XX得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某某分局拟建某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办公楼后,便向时任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某某分局办公室主任黄XX提出欲承揽该工程的意向,并承诺得到工程后会给回一定比例的好处费。黄XX把被告人韦XX的意图向时任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某某分局局长韦XX报告,韦XX局长对此予以认可,并交代由黄XX具体负责该工程的相关事宜。为感谢黄XX的关照,被告人韦XX先后送给黄XX共计6万元。贵港市港北区对被告人韦XX涉嫌犯行贿罪的问题进行初查时,被告人韦XX主动交待了其送钱给黄XX的犯罪事实。
辩护人黄宏勇律师认为,被告人韦XX犯罪涉案金额较小,并且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辩护人黄宏勇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的采纳,判决被告人韦XX犯行贿罪,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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