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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透视与预防重构
发布日期:2004-08-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容提要] "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的变化密切相关,微观层次上有个人素质方面,也有宏观层次上有制度结构方面等原因。本文通过分析青年干部权力腐败的危害性、特征以及成因,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期在目前我国各项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思想、道德、纪律和法制等各个领域的教育,从思想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关 键 词] 职务犯罪 青年干部 成因分析 心理透视 预防重构

    职务犯罪指的是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员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滥用职权、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触犯刑法应受到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职务犯罪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腐败,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古书记载的皋陶造律和西方最早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中,已有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律规定。然而,在腐败与反腐败的长期对峙与抗争中,人类社会始终未能摆脱贪污、受贿犯罪的侵袭和困扰。著名学者王亚南就曾说过:一部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西方发达国家虽经几百年的发展,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但仍无法克服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早在18世纪,古典犯罪学派就曾经从犯罪行为入手考察犯罪原因,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了新古典学派,其核心观点是:犯罪是行为人权衡犯罪的风险和回报、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和决定的结果。而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伴着私有制的出现和国家公权力的建立而诞生。在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或偏离公共职责的现象就屡有发生。德国著名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就一针见血的评说过,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存在。我国自吴敬琏引入"寻租理论"(注1)后,便引发了一股对如何在转轨时期抑制 "权力寻租、设租"等腐败现象的研究潮。

    近几年来,在我国加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也泥沙俱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青年干部。青年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卷入腐败活动的人数有上升趋势,虽然所涉及人员的绝对数量不大,但卷入者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极为惊人,已引起党中央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问题报告》曾把"职务犯罪年轻化"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如何解决"职务犯罪年轻化"已成为一个专门的课题。

    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如此严重,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微观层次上个人素质方面的,也有宏观层次上制度结构方面的,亦即权力的失控,还有社会层次上综合因素方面的,等等。

    一、青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把预防青年干部的职务犯罪提高到足够的认识高度呢?我们首先来看一组数据:2000年至2003年11月,广州地区职务犯罪立案数为1200件,其中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立案数为503件,占总数的41.9%,涉嫌青年人数为563人,占总人数的44.5%.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广东省曾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挑选了5名年轻的厅局级干部,准备送到国外学习,重点培养。而正当他们接受英语培训时,其中的3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都进了监狱。他们分别是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省公路局局长胡俊杰和普宁市市委书记丁伟彬。李向雷系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不到33岁即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局长,当时也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局长,被捕时仅37岁。就全国而言,200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7331人,占全年立案总人数的19.28%;共立案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820人,占全年立案总人数的29.14%.这是一组令人痛心的数字。这些青年干部也许并不知道"霍瑞提奥。阿尔杰哲学"(注2),但是,当提倡消费和对物质财富的崇拜成为社会的主流并被有的人理解出歧义时,在无所顾忌的社会通俗文化影响下,政治信仰缺失,实用主义泛滥,一些年轻官员按捺不住,开始朝"实惠"下手,甚至出卖自己的操守。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青年人思想不成熟,面对各种思潮、生活方式,如果不加强思想教育,遇到复杂的情况,就会迷失方向。由于放松了思想教育,近年来一些党的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价值观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表面上讲的是为人民服务,背后讲的却是实现个人价值。而衡量个人价值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升官,二是搞钱。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不少青年干部的生活作风腐化。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到现在的"49岁现象"、"39岁现象"、"35岁现象",甚至"26岁现象",屡见不鲜。然而,此时,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年干部正事业稳定并渐入佳境,有的刚刚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被党组织、社会和家庭寄予厚望,他们的犯罪,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那么,在我国目前各项权力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可能一下就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思想、道德、纪律和法制等各个领域的教育,从思想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就更加显得重要。

    "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的变化密切相关,这种变化对青年干部的影响更直接、更有冲击力。从犯罪机会的角度来讲,职务犯罪的机会主要是两方面因素的结合。一是职务权力存在的本身。基于国家管理的需要,公共权力拥有支配特定财务和他人命运的力量。作为权力的行使者,既有可能不自觉地消极渎职,也有可能有意识的滥用权力。当结合另一个因素即社会没有或者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种可能性就转为必然性。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不可能直接行使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力,只能通过授权少部分人代为行使,使得公共权力又存在的必然性。"惩治于既然"和"防患于未然"是反腐败斗争的两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对青年干部的腐败问题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青年干部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首先是涉案金额数目巨大,大案要案急剧增多。过去贪污受贿数万元可称为大案,而现在青年干部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在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屡屡出现,10万元以上的占了63.5%,上百万元的也屡见不鲜。北京海淀区检察院近年查处的不满30岁的犯罪嫌疑人中,最高数额达7100万元。

    其次是犯罪分子文化程度高,手段高技能、高智商。据统计,2001年,本科以上的占27.9%,2002年为34%,2003年为36%,远远超过45岁以上职务犯罪的学历比例。1997年至今年3月,广州地区35岁以下青年职务犯罪总人数364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29人,占62.9%,研究生17人,这一比例远远超过其他年龄段的犯罪比例。

    第三,主要集中在受贿和挪用公款两个罪名。受贿数额大、受贿方式多样化,一次性受贿数额越来越大。以往受贿人受贿的对象以现金和购物卡居多,而现在发展到信用卡、银行借记卡、房产、股份等多种形式,受贿数额也从一次百、千、万元上升到数万元甚至是数十上百成千万元。

    第四,行政管理、金融、建筑部门、国企的青年干部掌握着资金信贷、审批管理、调配处罚、工程发包等各种实权,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域。其中,国企青年干部职务犯罪有上升趋势,北京市检察院统计显示,国有企业是"26岁现象"高发区;行政执法部门经过整顿后,犯罪率出现下降趋势。引起注意的是,在文化、科技、教育、司法等传统上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职务犯罪也不断出现。

    三、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有很多,诸如,封建社会的遗毒,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对世界观改造的放松,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等。而造成中国现阶段青年干部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一大关键原因就是社会转型。具体而言,在体制转轨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新旧体制转换中的缝隙和漏洞,为其滋生留下了空间;在经济基础上,经济成分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其产生的客观因素增加;在现行政策上,改革中出台的一些政策带有过渡性,有的利大于弊,有的利弊交叉,有的在经济建设上是正效应,而在廉政建设上是负效应;此外,政治体制的改革与经济建设的发展不相适应导致了青年干部面对各种诱惑不能自持,放弃自守的防线,无视各种监督制约,迈出了贪婪的步伐。

    (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增大了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诱发力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与计划经济的弊端同时存在,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职务犯罪的诱发力增大。

    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青年干部的贪婪心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然而,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加上一些传媒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乐,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一些青年干部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外化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同时,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青年干部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和资源配置市场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如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利益,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特别是一些以工资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公职人员,现阶段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不平衡心态,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化了的商品进行交易,换取金钱。

    (二)控制弱化和监管缺失提高了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在转型时期,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力和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等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的存在,增强了一些比较薄弱的青年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首先,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内控不力是经济案件高发的直接原因。例如,在用人制度上存在不正之风,民主推选少,领导任命多,公开竞争少,暗箱操作多,致使个别思想品德差、业务素质低,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年轻干部占据了领导岗位;又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部管理混乱,责任制不落实,日常检查不到位,监督制约乏力;等等。

    其次,监督制约制度种类不少,然而实效甚微。一方面,人大监督、纪委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都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另一方面,监督机关或个人不具有超然的地位,其人、财、物均受制约于部分被监督者,监督权难以全面实施,为职务犯罪留下了通道。

    再次,惩罚制度不严密。一个国家现行的惩罚机制和结构是决定该国腐败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加大惩罚力度将会降低腐败行为。我国腐败高发的事实,表明对腐败惩罚的措施、力度、密度等方面存在着重大问题。

    四、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心理透视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青年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心理:

    1、生怕吃亏的心理

    有些年轻干部认为自己虽然有比较好的工作,经济条件并不差,但和社会上大款相比,没有人家潇洒,不趁现在手中有权,抓紧多攒一些钱,就没有机会了。在犯罪最初阶段,他们是处于消极、被动的状态;当陷入犯罪的泥潭时,错误地认为这是对自己工作多年的补偿,不捞白不捞,导致其名节不保。

    2、贪图虚荣的心理

    拥有实权的某些青年干部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深感以前的日子过得清苦,现在应该潇洒走一回了,因而在位高权重之时,挥金如土,生活奢侈糜烂,甚至染上黄、赌、毒恶习,入不敷出后,便从接受一般礼品到收受巨额钱财,断送前程。

    3、盲目从众的心理

    这部分人主观片面地认为,中央虽然加大了反腐败力度,但社会上贿赂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现在社会上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领导干部都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好处,与他们相比,自己这点小问题算不了什么。

    4、投机自欺的心理

    不少青年干部侥幸地认为,自己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身份特殊,见多识广,保护伞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赃证匿藏天衣无缝,或相信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

    5、钱权互易的心理

    一些青年干部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按劳取酬",甚至自认为"用我的权换你的钱,天经地义",于是,什么党性原则、荣誉尊严、道德良心乃至自由生命都可以置之脑后。一朝权在手,未办事先谈酬,谈妥酬劳再办事。

    6、欲罢不能的心理

    少数意志薄弱的年轻干部,在所谓的"人情往来"中不知不觉收受他人好处,或想继续贪图,或受到威胁,欲罢不能,明知早晚要翻船,仍如飞蛾扑火,"不见棺材不落泪",自毁前程。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差,工作时间较短的青年干部尤为突出。

    7、攀比摆阔的心理

    这些年轻干部认为虽然自己不奢侈,不沾嫖赌,不上歌舞厅,可是每当看到人家住着装饰豪华的别墅式住宅、开着高级小轿车,腰缠万贯、挥金如土,就有了"我不比别人差,为什么该受穷"、"别人有的我也要有"的攀比心态,于是就摆架子,讲阔气,大肆收受贿赂。

    8、小打小闹的心理

    这种人,"大贪没胆、小腐不断",靠零打碎敲的"小腐败"敛财。用混同于日常的人情往来来逃过反腐监督的视野,送者敢送,收者敢收,分开看不起眼,累积的后果却相当惊人。结果在"出不了大漏子"的心理中越陷越深。

    五、青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重构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过:"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罚犯罪".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人类社会内部存在着两种机制:一是产生犯罪的机制;二是抑制、预防犯罪机制。从犯罪发案率的高低,可以看出这两种机制相互较量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注重青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重构工作。

    (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权力体制

    在制度意义上说,民主是以选举为主要形式的一种权力产生和运行的机制,它包括选举、限任、质询、弹劾、罢免等项具体内容。而在权力意义上讲,民主就是通过民权限制官权的制度,在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方面,有着诸多的优越性。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改革干部的委任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对各级的官员,尤其是年轻官员,由过去的上级委任为公开考试,如目前全国各省所搞的公开招聘试点以及任职前的公众评议等,就是很好的探索。这些探索,在不断完善后,要逐步形成制度,每一级干部的提升要经过公开的选拔考试和公众评议。坚决杜绝干部提拔的暗箱操作,一把手、一言堂现象,因为它极大地破坏了正常的组织程序。在提拔、选用干部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民主。通过竞争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逐级的考试选拔,提高透明度,尽量减少吏治中的腐败。完善权力体制,应当在权力体制和结构的改革上寻求对策,改善权力运作的体制环境和相关环境,以改变传统体制中过分集权、缺乏制约功能的弊端。

    实践证明,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权力腐败的发生,通常呈反比关系。尽管民主政治做不到完全根除腐败,但确实可以起到减少腐败发生和控制腐败规模的作用。

    (二)依法严惩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

    依法严厉惩治职务犯罪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要求,它是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发生的关键,也是对职务犯罪进行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检察机关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机构,应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严格执法,不断加大惩治力度,尤其是要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发生的大案要案,集中优势力量打击影响大、危害大、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在各项治理整顿工作中"顶风作案"的重大犯罪分子,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以儆效尤,以打促防。

    (三)综合并强大社会反腐的舆论监督声势。

    "监狱大门一开,走进去,咣dang一声,你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和自由。" 腐败并非黑色幽默:"洞房"与"牢房"相距很远,却又很近。

    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权力运作缺少监督和制约,是产生腐败的直接原因。加强舆论监督、媒体曝光是应对青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首选。因慑于整个社会反腐的强大声势和监督机制、法制环境的日臻完善,迫使"蠢蠢欲动"的年轻干部闻风丧胆,不敢越雷池半步。

    (四)全面强化青年干部的思想道德预防。

    法律因其惩罚腐败的严厉性和不可逃脱性而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只要立法健全,执法严明,法律仍然是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作为一种辅助手段,道德预防强调的乃是公务员的自我约束。它作用的发挥,要求公务人员有着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我们知道,思想领域的斗争是极为困难的斗争。思想的外在表现可以用强制手段来压抑,但其内在的根,却是强制手段所无法斩除的。意识最初来源于物质,因此,要在思想道德的教育方面取得效果,亦须遵循这一规律。道德处于社会的上层建筑的顶端,它的产生源自于社会的经济基础以及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的和法律的上层建筑,并随着经济基础和政治、法律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但是,道德正因为是人们的内心的东西,因此也更具有稳定性、持久性。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大批德才兼备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工作岗位,担负着重任,为工作增添了活力,但又对每一名青年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结合实践,我们认为青年干部应当记住"四个务必",做到"五慎"、"七廉".

    一是要务必守得住根本,即"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务必保持心理平衡、务必管得住家人,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务必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

    二是慎初、慎微、慎独、慎欲和慎交友。世间万事始于初,"小节"被轻易忽视,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孔子在《礼记。中庸》中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我们并不是禁欲主义者,但要守住思想堤防,时时以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选友要准,交往有度,不离原则,经得起情、色、财、位、名等的诱惑。

    三是要"七廉".《周礼。天官冢宰。小宰》一书中写道:"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即心底无私,才识过人,尽职守责,品行方正,秉公执法,是非分明。再补充一个"廉俭",即清廉如水、淡于财欲、志行修洁、固守清俭。这对任何一个阶级社会、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制度的官员都是基本要求,用社会学的语言来说,是当官者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也是当官者必须具有的人格品质。

    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运用正确有效的手段,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一定能在继续赢得各方支持的基础上,逐步向纵深发展。

    注解:

    1、"权力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产生于美国,最早萌芽于60年代,确立于70年代,由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安。克鲁格于1974年正式提出。吴敬琏、荣敬本等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于1988年便开始运用"寻租理论"来分析我国腐败现象的根源,他们认为,"官商"、"官倒"等各种形式腐败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寻租"或"设租",租金的产生是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长期并存和政府干预与管制市场竞争的结果,"寻租"的过程就是权钱交易的过程,寻租活动的高涨将会刺激设租活动的发展,从而使腐败活动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之中难以自拔。

    2、霍瑞提奥。阿尔杰哲学 霍瑞提奥。阿尔杰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作品的主题是凭借个人的艰苦奋斗发家致富。他在歌颂个人奋斗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他的"深远影响"——当享乐主义作为一种人生追求的时候,"霍瑞提奥。阿尔杰哲学"成为了一种伦理标准,这种哲学的潜台词是蔑视所有失败的人,并深信贫穷是自己造成的。

    参考文献:

    1、马克《吴敬琏:我的生命同中国连在一起》,《南方周末》,2003年10月23日

    2、戈登。塔洛克《寻租》,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版

    3、邱国梁《马克思主义犯罪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

    4、胡爱精《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特征》,《调查与研究》1999年第5期

    5、张曙光《腐败问题的再思考》、《繁荣的必由之路》,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6、张五常《三种社会体制》,《书屋》2000年第2期

    7、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

    8、李晨,安国启、吴鲁平《 中国青年社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黄志坚主编,《青年学》,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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