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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版2017节假日安排通知(注意:"除夕"有变化)
发布日期:2016-12-02    作者:蒋艳超律师
国务院办公厅12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12(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27日至22日放假调休,共7天。122(星期日)24(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1(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27(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30(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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