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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发现交通事故,不属于本辖区管辖时,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6-11-29    作者:赵双剑律师


  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案件性质和管辖。对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区域的,报告指挥中心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赶赴现场;管辖权有争议的,报告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的24小时内作出指定。管辖权确定之前,最先到达现场的交通警察不得中止或拖延对该事故的组织施救、现场处置及处理工作;管辖权确定后,移交案件有关材料,由有管辖权的单位继续处理。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告知当事人,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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