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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真实案例:邹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发布日期:2016-11-19    作者:宋昕律师
邹某某被罗湖区公安局侦查检察院起诉,罪名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律师接收委托后,及时会见,固定证据,防止案件扩大。经过律师阅卷发现,该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但是无罪难度有非常大,可能性非常小。律师就与邹某某本人以及其亲属协商多种辩护方案。法庭上,律师提出缓刑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邹某某立即释放,罚金3万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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