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发布日期:2016-11-18    作者:孙术校律师
无证摩托车,撞上停在路边的拖拉机受伤。73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案终审宣判,判决公司不予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2007712日,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206国道,撞到黄某放在路边的四轮拖拉机后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唐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驾驶的车辆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东至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险期限至2008426日。但黄某在事故发生时未取得驾驶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强制险保险条款与商业险保险条款,在员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已就免责事项明确告知,履行了说明义务,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