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发生时,劳动者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6-10-31    作者:赵双剑律师
什么是劳动纠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有哪些类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需要哪些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给付的请求,二是确认的请求,三是变更的请求。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劳动纠纷案件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做出的终局裁决,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起诉状原件(按被告人数+2份;原、被告系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原、被告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注明营业执照等登记材料上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以及确切的单位住所地);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没有身份证,则需提供户口本或者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信等复印件一份),并核对原件;
3、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或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仲裁委员会出具的送达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当事人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尚未受理的书面证明材料;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书面证明材料)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劳动纠纷诉讼是否需要委托律师?
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律师会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整理清楚案件发展的脉络,有了律师的帮助,则可以大大提高诉讼效率,把必要的事情先妥善安排,保证证据资料齐备、程序规范,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