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发布日期:2016-10-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改编、翻译、注释、整理

  演绎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如解读原作中的疑难,说明原作的引文与出处)整理(如针对古籍的点校、补遗)等创作性劳动而产生的作品。

  拍电影电视剧不是演绎!!

  1.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使用演绎作品需要得到双重许可。

  【例题·单选题】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8-3-20)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取得自创作完成之日自动获得。对演绎作品的使用应当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拍摄行为不是演绎,拍摄成的电影电视剧不是演绎作品,而是影视作品,其著作权属于制片人。对影视作品的使用只需要制片人同意。

  【例题·多选题】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2-3-63)

  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保护。选项A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可知,甲的小说无论是否发表,均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选项B说法正确。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作品。因此,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选项C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丙将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时,不仅要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要征得甲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选项D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丁杂志社不仅要向丙支付报酬,还应向甲、乙支付报酬。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