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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9-25    作者:蒋艳超律师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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