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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开庭时申请支付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09-14    作者:110网律师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所以有快速便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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