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个人信息仅卖一分钱 买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一条个人信息仅卖一分钱 买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人民检察报为了拓展客户资源,重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的老板周密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信息的价格仅为1分钱。近日,周密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100元能买1万条信息
周密今年24岁,是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专做贷款咨询服务。此前,周密曾在一家科技公司打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他发现不少同事为了提升业绩,在一些QQ群里购买“客户资料”,100元就能购买近万条客户信息。
别人都在买,周密也动心了。他一方面向熟悉的同事打听,一方面自己也在网上留意类似的信息。一次,一个QQ名叫“老朋友”的人在群里发布消息称,自己手里有最新的全国各地车主信息。周密便找他私聊,聊完以后,周密摸清了“行情”——100元1万条信息,周密当即下了单。此后,周密平均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就向对方购买一次。
车主、车辆信息一应俱全
据周密交代,从2014年11月起至2015年3月,他在科技公司工作期间,通过QQ先后6次向“老朋友”购买车主信息,100元7970条、300元22266条、200元20006条、600元60600条、450元47231条……而每条信息包括车牌照、车辆型号、车主姓名和电话、车主的地址等信息内容。有些是企业法人资料,包括公司名字、法人姓名、联系电话。
2015年5月,周密从公司辞职,和朋友成立了自己的咨询公司。为提升公司业绩,周密看到QQ群里有人在卖信息,于是想起了之前的“套路”,继续购买个人信息。这次,他仍旧是购买车主资料,内容包括车牌照、车品牌、车主姓名、电话、地址、购车日期、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两次均以400元成交,共购得45886条车主信息。
“当时是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对方的。”周密交代说,对方通过QQ邮箱将搜集到的车主资料发送给他,他再将资料转发给公司相应的负责人,将车主的电话和姓名筛选后,打印出来分发给销售员,销售员再逐个去拨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贷款。“有时候信息的准确率也不是太高。”
至此,周密花了2050元,购买了共计20余万条个人信息,这些对于个人利益至关重要的信息,甚至是隐私信息,在这些如同“黑市”的QQ群中,仅以每条一分钱左右的价格被贩卖。
正是因为买卖成本如此之低,才让包括贷款、商铺、房产和家装等销售人员铤而走险,通过这种方式推销。
网上购买公民信息也犯法
据承办该案的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后的新罪名,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该罪存在认识误区,特别是从事销售的工作人员,认为只有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才是犯罪,自己只是在网上购买他人信息,然后打打电话而已,算不上犯罪,甚至有不少做销售的工作人员见大家都在买也就跟着买。实际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也包括从他人处以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检察官说,依照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何把握情节严重,不能单纯唯数量论,即使涉案信息数量不大,但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构成本罪,如非法获取的手段具有很大的破坏性(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获取信息);如非法获取他人隐私类信息,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如非法获取并出售他人信息,导致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或者损害,都属于情节严重,都有可能被追究刑责。(李立峰 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