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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发布日期:2016-09-05    作者:单义律师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9月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郭一泽批准逮捕。


2016年高考后,胶州一中应届考生郭一泽(已满18周岁)得知同班同学常升报考陕西师范大学,与其所报志愿一致、存在竞争关系,于是产生偷改常升高考志愿以便自己能被录取的想法。7月5日,郭一泽通过“胶州一中2016年体育QQ群”获取常升的高考准考证号码,并利用常升名字的汉语拼音及出生年月日破解密码,成功登录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将常升的高考志愿由陕西师范大学修改为鲁东大学,致使常升未被正常投档。


该案发生后,胶州市检察院主动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8月12日,胶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一泽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日报 戴佳 盛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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