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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发布日期:2016-09-05    作者:许仙凤律师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a.本人户籍证明;
  b.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a.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b.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c.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a.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b.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c.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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