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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吗?
发布日期:2016-08-30    作者:许仙凤律师

这可能是一个误区,在离婚案件中除特殊原因之外,当事人必须出庭,因为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关于离婚内容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离婚案件开庭时被告人不到场的情况可以判决吗?如果必须要等到被告人出庭才能判决的话,被告人故意躲避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原告该怎么办?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无特殊情况应当到场参加诉讼,这是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时间,如果放弃可能会导致对自己不利,所以离婚案件的被告人在不到场情况下,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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