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纠纷如何处理
现在购房,大部分购买者都会按照购房合约在初期交一定的购房定金,但从交完定金到拿到房屋是长时间等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免发生一些意外。在现实生活中,就会遇到签约一方没收定金的情况,这严重违约。那么当购房定金纠纷发生时我们要怎么处理呢?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购房定金纠纷如何处理。
一、怎么处理购房定金纠纷
(一)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没收定金;上家违约的话,下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下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上家又需要用下家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下家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上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上家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上家违约。
(三)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上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二、遇到购房定金纠纷应该怎么办
(一)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又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由于购房人的当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返还。由于开发商单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
(二)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没有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无论谁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都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那么,收取的费用都应当返还。
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待楼盘开盘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已成为商品房买卖的一个惯例。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认购书是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知道该如何认定商品房认购书,被开发商各种蒙骗。认购书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就是定金问题,购房者要了解如何处理购房定金纠纷,或者直接请律师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