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死者的遗产
关键词: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死亡赔偿金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除了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项目外,死亡赔偿金因其巨大的数额常常引起亲属间的纠纷。受害者的死亡常常遗留遗产分配问题。无论是死者的近亲属,还是死者的债权人,在此时纷纷出来主张自己的权益。那么,死亡赔偿金真的是死者的遗产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死亡赔偿金本质上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是因死者生命的丧失而给其家属造成的精神上、物质上损失的一种填补。而遗产,是指死者生前遗留的合法财产,其来源于死者生前的合法收入,与死亡赔偿金显然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小案例导入:
沈某因生意亏损,分三次找朋友唐某借款10万元进行周转。却不幸在出差的路途中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妻和子通过诉讼得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0多万元。唐某在向沈妻索款无果的情况下意图起诉,认为沈某的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先行偿还债务,问这种方法可不可行。
评析: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按照通常情况,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在遗产继承时优先得到偿还,但这只限于遗产。死亡赔偿金并不是遗产,并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了(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其内容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据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