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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动大门伤及孩子 学校是否应负责
发布日期:2016-08-23    作者:刘凤彬律师
小何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一天他和自己的几个小伙伴在家附近的学校里玩耍,当他们几个爬上电动大门玩耍时,学校的保安突然按大门遥控开关,门快速打开,小何来不及下来,被电动门拖走夹进门缝里,小何疼痛难忍大哭,这时保安才知道出事了,但是保安没有及时施救,小何的小伙伴把小何拖抱出来,送至家中,后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小何家人申请了伤残鉴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小何的父母将该学校告上法庭。学校委托了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刘凤彬律师作为代理人。刘凤彬律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第一,经过仔细阅读伤残鉴定,核定适用条文,刘凤彬律师申请重新鉴定,最终鉴定结果由九级变成十级,并且要求对方承担鉴定费用,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第二,认真分析原告提供的交通费的相关票据,看是否与案件相关,最终交通费由原告申请的3000元被法院核实认定为800元;第三,小何的父母作为小何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导致原告受伤的事故,原告父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原告父母应承担责任的30%
在这个案件中,刘凤彬律师认真分析案情,理清双方的过错程度,逐项核实原告提供的证据,从而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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