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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区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01-19    作者:110网律师
政协赣州市章贡区第三届委员会提案
编号:       
提案人
     
联系电话
王犹淦
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1号南芳律师事务所
13907079106



 
 
 
提案标题
《关于完善我区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议》
提案内容:新《劳动合同法》于2007629日通过,200811日正式施行。该法案
的出台,对原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劳动关系有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
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我区现有十几万人在各类企业工作,在企业中
完善新型劳动关系,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与出资人、管理层的利益和矛盾,是关系到构建和谐
平安新章贡的一个重大问题。近年来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但也存在一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最
大化,对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关心,甚至出现压低和克扣员工工资,限制员工人身自由,侵犯
员工正当权益等情况。纠正这方面的问题,一是要靠法制管理,二是要靠宣传教育引导。因
此,在对各类企业进行法制管理的同时,积极地、正面地宣传推扩完善新型劳动关系的先进
典型和成功经验,从而教育引导企业中的出资人、管理层和职工正确处理劳动关系、劳资关
系,共同为发展我区各类企业和构建和谐平安新章贡做出贡献,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
长远意义。为此,我们建议:
 
一、区总工会和工商联要充分重视在企业中完善新型劳动关系的工作,充分重视并兼顾
企业与职工两方面的利益,充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对发展我区企业和构建和谐平安新章贡的
重要作用。
二、有关部门要把在各类企业中完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平安新章贡问题列
入调研课题,组织本部门专职人员及有关劳动、经济、法律研究的专家及学者进行调研,深
入了解有关情况进行科学的理论研究,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并帮助先进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实事求是地进行表扬和
宣传推广;对后进单位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分别情况予以批评、指导和处理。
四、重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同时,也对负面情况进行适当的揭露
和批评。
 
 
 
 
 
 
 
 
提案人建议哪个部门承办:区工商联、总工会      2008226
提案委员会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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