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有感
北京仲裁委员会有感
本人因代理的案件涉及经济仲裁,双方约定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于是2009年1月13日下午去招商局大厦进行立案工作。
首先一进门感觉负责接待的前台小姐特别热情,积极给予指导,不敢说“笑容可掬”,但始终面带微笑,给人一种亲切、友好、和善的感觉,即使心中因案件委屈不断,在此也能心平气和。而进入法院大门首先是法警的“棍棒”式的扫描,安检,个别法院甚至连律师也不能幸免于难,感觉就是被扒光衣服遭人蹂躏。同样是纠纷争端解决机构,仲裁机关竟不设保安,没有安检,我真的很担心他们的人身安全,偌大的一个派出所被一个常人伤害十几个人,如发生突如其来的时间,仲裁委员会的柔弱的接待小姐该怎么应对!但至今没有听说哪个仲裁委员会遭暗算、遭袭击,真乃怪事!
负责立案工作的小姐态度更是耐心,因仲裁请求上涉及解除合同内容,立案小姐告之要多收费,我说那我就去掉。立案小姐您有电子版的吗,我给您输出。我说没有,但邮箱里保存着,她说去立案办公室上网打印,我说太麻烦,你看人家说什么,我都不感觉麻烦,您麻烦什么。可惜的是自己不争气,邮件又不存在了。立案小姐马上拿出修正液说修改一下吧。后来因身份证件缺少两页,立案小姐告之在旁边的复印机上复印两张,不收取费用,现在已经不是收取费用的问题了,即使收取也需要复印啊。之后立案小姐开具交纳费用通知书,到旁边的财务室交费,人家收费小姐更是热情,起身双手接受材料,双手递出材料,甚至让我感觉无法接受,只可惜忘了问二位小姐的芳名。
笔者多次去法院立案,首先是在法警“棍棒”的扫描下安检,个别法院连律师也不能幸免于难,感觉被人扒光衣服惨遭蹂躏。如诉状存在错误不能改,只能到外面打印部重新打印。之后排队安检进法院,合格后审查开票,到附近农业银行交费,之后再一次继续排队安检将票据交法官。有些法院也有提供纸张的便民服务。一张A4纸5毛,按市场价格每500张是20元,合计每张4分钱,按照5毛提供,12.5倍的利润,绝对暴力!08年代理北京肿瘤医院抢劫案某被告人的辩护人,到北京某法院阅卷,第一次法官要求被告人按印的委托书,律师说签字就具备法律效力,法官说这是本院的规定否则不能查阅。律师抓紧回单位出函去看守所按印。第二次去法院,被告之复印机坏了,不能复印卷宗,建议律师用数码相机拍照再输出,律师回去准备。阅卷过程中,众多律师按动快门,咔嚓声此起彼伏,一片繁忙景象,简直是人代会记者的翻版。法警有活干了,法律规定不经过允许法庭不得拍照,法警们逐个审查律师的证件、委托手续,忙得不亦乐乎!真可谓:“快门喧天,咔嚓齐鸣,卷宗飘飘,人山人海”!
都是纠纷解决部门,差异怎么就这么大呢?我左三圈右三圈的想,脖子也扭了,屁股也动了,仍不得要领。在旁人的指点下,我似乎大概明白了,法院掌管的是“权力”,仲裁提供的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