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律师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一、顾问律师的职责:《律师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律师的职责,就是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顾问律师作为企业或个人利益的维护者,在维护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干扰。作为法律工作者,顾问律师应做到不畏权势,刚正无私,坚持真理,大胆地、忠实地维护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当然,顾问律师在法律地位上与企业或个人是平等的,不能唯利是图,言听计从,成为金钱的奴隶和企业或个人的附属;也不能无原则地满足企业或个人的无理要求;更不得授意企业或个人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因为维护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是保证国家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一种表现,是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
二、顾问律师的服务范围:《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通常情况下,顾问律师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企业或个人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即对企业或个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和风险分析,予以口头解答或书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2.为企业或个人草拟、审查、修改、完善法律文书,如合同、协议、声明、指示、决定等。
3.参与涉外和重大、复杂的合同以及其他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
4.代理企业或个人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企业或个人的内部和外部纠纷。
5.参与企业或个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政策依据。
6.帮助企业或个人建立健全科学的、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企业或个人章程、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
7.协助企业或个人建立法律事务机构与培训企业或个人法律人才,对企业或个人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
8.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包括帮助企业或个人转换经营机制、资信调查、投资考察、办理企业或个人登记、商标及专利的申请注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