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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08-10    作者:孙超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
一,住院治疗的:
(1) 医疗费 a,医疗住院费的收款凭证b,病历c,诊断证明

(2) 误工费 a,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致残的持续到定残前一日)b,收入状况(固定,无固定近三年平均,不能证明参近一年平均)

(3) 护理费 a,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参误工费计算,若没工作参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费标准,b,护理人数一般1人,参医疗机构意见,c,护理期限,直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若致残,不能恢复,可根据其年龄.健康因素考虑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d,护理级别,根据依赖程度,陪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

(4) 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要与就医的时间,地点,次数相符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当地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6) 营养费参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二,因伤致残的:
(7)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配置机构意见
(9)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受诉法院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a,未成年到18周岁,b,无生活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0年,60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

(10) 后来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受害者死亡的
(1) 丧葬费受诉法院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标准6个月

(2) 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上

(3) 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

(4) 亲属办丧事的交通,住宿,误工损失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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