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日期:2016-08-05    作者:110网律师
问题一: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问题二: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啥?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摘自华律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