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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发布日期:2016-08-03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文章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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