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咨询-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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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约定试用期?不少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劳动者都会约定一个试用期,因此让很多人误认为,劳动合同里面必须要有试用期约定。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成都法律顾问团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等项内容。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 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企业怎么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不得由一方强制约定。
(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试用期的具体期限按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
(四)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不得在劳动合同期限外约定试用期,或者对劳动者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
(五)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六)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试用期不得单方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规定,超过规定的试用期时间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定的试用期以外行使权利,则该权利无效,用人单位就不能利用试用期来保护劳动权益。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劳动合同当中的试用期约定并不是必须的,完全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否约定试用期,法律并不强制。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作情况,则明确规定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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